桂教师培〔2009〕9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自治区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各中职师资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桂发〔2007〕3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提升教师素质,促进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的提高,根据《广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008-2010年自治区级培养培训实施计划》,现将200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自治区级培训任务予以下达,并就做好该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2009年度全区计划培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370人,其中专业骨干教师培训680人,转岗教师基础技能培训200人,公共基础项目培训(包括中职骨干班主任培训和德育课培训、中职公共基础课外语培训、中职现代教育技术与课程整合培训)教师470人。
二、基地培训任务
根据各基地区域分布、办学优势和专业特色,我厅研究确定了200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自治区级培训任务分配方案(见附件1),各基地要加强培训组织管理,组织好教学和企业实践活动,按要求完成各项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根据中职教育特点,培训时间从2009年5月份开始。学员具体报到时间和培训地点由各中职师资培训基地另行通知。
四、培训经费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费由自治区教育厅支付,在自治区财政专项经费到位之前,各基地先行垫付学员培训费用,自治区财政专项经费下达后再拨付到各基地。参加培训人员交通、食宿等其它费用由送培单位负责。
五、培训结业及证书发放
对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任务,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和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书。同时学员还可继续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基地务必于4月20日之前确定各专业或项目开班和结业时间,并将学员报到时间、培训地点等各项培训事宜通知各市教育局和区直各中职学校,同时将学员参加培训通知发送我中心一份,以便上传“广西教师教育网”(网址:www.gxjs.com.cn)供各中职学校填报培训计划时参考。
(二)承担专业培训的基地每专业报名人数达到2/3以上、承担公共培训项目的基地每项目报名人数达到1/2以上,该专业或项目方可开班;同时各基地要编制好各专业项目年度培训方案,进一步完善所承担专业项目的培训课程计划,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各市教育局和区直学校根据自治区级培训名额分配情况(附件2、3),组织填报本年度参加培训的专业和人数,推荐教师可自由选择培训基地。各学校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自治区级培训人员推荐表》(附件4)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自治区级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5),于2009年5月20日前将电子稿发至各培训基地(附件6),同时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加盖公章由学员参加培训时递交各培训基地。
(四)报名工作要求。
1.各中等职业学校应遵循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推荐自治区级培训人选。
2.推荐人选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培训名单一经确定,推荐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不得缺额。
(五)请各市教育局、区直中等职业学校和各中职师资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本年度培训任务的实施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及时总结经验,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区职业教育攻坚期间中职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再上新的水平。
联系人:王立高,电话:0771—5815406,传真:0771—5815409,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路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培训中心;邮编:530021。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009年度自治区级培训各培训基地培训任务分配表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009年度自治区级培训各市培训名额分配表
3.区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自治区级培训人员推荐表
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自治区级培训人员汇总表
6.各中职师资培训基地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中等职业教育 教师 培训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3月3日印发
校对:钟 云 录入:钟 云 排版:李 森(共印12份)
附件4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自治区级培训人员推荐表
学校名称: 拟推荐培训专业*: 拟推荐培训基地**: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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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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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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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
免冠
标准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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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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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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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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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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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教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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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教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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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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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等级及评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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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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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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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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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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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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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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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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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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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成果 |
(包括已发表论文、出版的教材、著作,完成的作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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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进修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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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对培训的期望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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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推荐
意见 |
(包括政治思想、教学科研、教书育人成绩、培养方向等,)
公 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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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须注明是专业骨干教师培训、转岗教师培训或公共基础项目培训。
**推荐培训基地可根据附件1所列专业或项目承办单位自由选择。